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:
1、思想政治条件: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,热爱民办教育事业。认同学校文化理念,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强烈的事业心,高度的责任感,善于学习,挑战自我,爱心施教。
2、形象条件:仪表端庄,衣着整洁得体,举止高雅文明。
3、资历条件:三至五年以上全日制教龄,有教师资格证。
4、身体条件: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和不良史。
5、学历条件:本科以上学历。
6、优先条件:获得省、地、市、县 教学能手 、 学科带头人 、 优秀教师 、 名师 、 优秀班主任 等荣誉者优先录取。有过民办学校经验者优先录取。